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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注协面向国资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宣导以质量为导向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浏览: 字体: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根据省注协与省国资委建立的合作意向,省注协林翔副秘书长于12月22日参加省国资委2023年度广东省国有资产统计及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布置暨培训会议,面向省属企业及各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等共140余人宣导以质量为导向选聘事务所。

宣讲中,林翔副秘书长全面介绍了近年广东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企改革等工作情况及行业贡献,并针对当前国有企业选聘事务所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多项优化建议。一是建议国有企业落实财会〔2023〕4号文件要求,限制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并采取所有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方式计算报价分,同时避免设置最高限价,坚持以质量为导向选聘事务所。二是建议国有企业使用省注协综合评价排名信息和行业惩戒信息作为评价事务所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的重要参考。三是建议国有企业合理设置评价指标或资格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规模,充分给予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事务所参与竞争的机会,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四是建议国有企业规范披露选聘信息和优化选聘工作流程,全面、完整提供事务所承接业务和评估报价所需的信息,适当引入专家进行科学评审,并避免在服务过程中额外增加工作任务等情况。

下一步,省注协将进一步加强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合作,探索合作建立事务所服务国有企业后评价机制,不断优化事务所选聘机制,持续改善事务所执业环境和提升事务所服务能力,促进行业更好发挥执业监督作用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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